燃氣鍋爐運行時對蒸汽壓力的控制
當燃氣鍋爐在運行期間,蒸汽壓力應保持處于穩定狀態,鍋爐蒸汽壓力不應低于規定的工作壓力,反之不可保證蒸汽系統的正常工作。同時還不應超過規定的極限允許壓力范圍,反之就會導致安全閥開啟出現廢氣、廢能的效果。當安全閥出現意外時,蒸汽鍋爐就會出現過壓的情況。
對于燃氣鍋爐的蒸汽壓力變化,實際上反映了蒸發、蒸汽負荷間的平衡關系。當鍋爐運行時,蒸汽連續進入滾筒的蒸汽空間。此外,蒸汽連續離開滾筒并被送到外部用戶。當產生的蒸汽量大于外部需求時,蒸汽壓力開始呈現上升趨勢,反之燃氣鍋爐的蒸汽壓力將降低。因此,控制蒸汽壓力是對蒸發量的調節,蒸發量則由操作員調整爐子的運行進行確定。
當負荷降低,蒸汽壓力增加時,若燃氣鍋爐實際水位高,應先降低燃油量、空氣供應量,減少燃燒量,再對供水量進行降低,以便讓蒸汽壓力、水位穩定在規定范圍內。
根據正常條件對燃燒、供水進行調節,若燃氣鍋爐中的實際水位低,應增加供水量。待水位恢復后,根據蒸汽壓力變化、負荷需求對燃燒、供水進行適當調整。